2024-11-19 19:14:10 | 清风网
合肥师范学院录取规则
录取原则及要求(一)录取体制。继续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实行招生“学校负责,招办(考试院)监督”录取体制。(二)录取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政治思想品德审核合格,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达到相应层次的最低标准,以高考文化考试作为主要入学考核标准的原则;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坚持保护考生利益,尊重考生专业志愿的原则。(三)录取办法⒈为保护进档考生利益,投档采用“专业清”方式。即进档考生按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若该专业录取已满,则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和文化考试成绩进行调剂;对专业志愿投档数不足的专业,按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补充到相关专业,直至足额为止。同等条件下,与录取专业一致的高考单科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⒉报考本科美术学、艺术设计、动画、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在高考文化课、专业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的情况下,安徽省按照艺术类综合成绩排名依次录取;江苏、山东、江西省考生参加我院校考且考核成绩合格,按照我院校考成绩排名依次录取。⒊报考本科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高考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90分。报考本科数学与应用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嵌入式应用技术)、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和通信工程专业,高考数学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90分。⒋报考本科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我院限招英语语种考生,且英语口试成绩合格。我院其他专业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不宜报考我院,以免影响大学阶段外语学习。⒌招生录取时无男生、女生比例限制,无应届、历届考生限制。⒍录取非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不设分数级差,参考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和文化考试成绩依次调剂相对应的专业。⒎对不符合国家、省教育主管部门招生有关规定的,或不符合我院专业录取要求又不能调剂的,或我院专业招生计划已满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给予退档。以上录取原则及要求同招生所在省份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录取方案如有抵触,执行生源所在省制订的年度录取方案。
合肥师范学院收费标准
均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以上就是清风网小编整理的内容,想要了解更多相关资讯内容敬请关注清风网。更多相关文章关注清风网:www.mfqdd.com合肥大学录取规则合肥大学录取规则录取原则1、录取工作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委会有关政策和规定实施。坚持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龋2、各类专业的体检标准将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3、考虑到我院外语教学资源的配置情况,非英语语种的考生不宜报考我院,以免影响大学阶段外语的学习。各本科专业(除艺术类专业外),原则上
合肥共达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合肥共达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1、按照教育部及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2、录取过程中,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达线分数,对按比例进档的考生档案进行认真审阅,按照“先志愿后分数”的录取规则进行,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若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
民办合肥财经职业学院录取规则民办合肥财经职业学院录取规则1.依据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省教育厅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施办法》,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龋2.招生语种要求:除报考英语专业的学生限考英语外,报考其他专业的学生外语语种不限。非英语语种考生录取到本院,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3.各专业
廊坊师范学院录取规则廊坊师范学院录取规则四、录取原则:1、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2、考生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的录取条件,根据实际成绩择优录龋3、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教育部和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规定执行。4、考生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的录取条件,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
通化师范学院录取规则通化师范学院录取规则五、录取规则(1)对报考我院进入各省录取线的考生,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考生,当第一志愿不足时,可依次录取其它志愿考生,录取时按120%比例提档,实行平行志愿的按平行志愿录取规则录龋(2)专业录取时按照总分由高到低和专业顺序由先至后的原则:一、二专业志愿级差5分,二、三专业志愿级差5分,其他专业志愿为平行志愿;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
白城师范学院录取规则白城师范学院录取规则录取规则1、根据考生报考人数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如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依次录取第二、三及平行志愿考生。⑴文史、理工类专业:专业录取时遵守总分由高到低和专业顺序由先至后的原则;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它专业录取,满额为止;对于总分低于所报专业志愿要求
淮阴师范学院录取规则淮阴师范学院录取规则(1)按照教育部要求,切实贯彻落实“阳光工程”政策精神,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统考科目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龋(2)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即从高分到低分、按填报志愿顺序的原则进行专业投档。(3)填报英语专业的考生,口试成绩达到良好(含良好)以上,且对英语单科成绩有一定要求。(4)非英语专业录取的新生入学
湖州师范学院录取规则湖州师范学院录取规则第四章录取第九条湖州师范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具体如下:一、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00%-120%,具体比例视各省情况而定。二、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考生,所有其他专业学生进校后原则上只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语种。三、男女比例:各专业男女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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