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14 11:48:59 | 清风网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1.我院录取时参加网上录取,对上线考生按照总分录取,不限制单科成绩,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2.录取新生的健康标准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的规定执行。3.录取时首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第一志愿未满的情况下再从第二志愿上线的考生中录取,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但要求二志愿考生必须专业服从调剂。4.进档考生先按第一专业录取,如第一专业已满,则降五分参加第二专业的录龋5.按照教育部文件的规定不限制男女考生比例。6.除英语类专业以外其他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7.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要求通过我院美术专业测试,报考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的考生)男生身高要求180cm以上,女生身高要求168cm以上。8.报考我院酒店管理专业的学生,根据其就业的特点建议考生身高男生在173cm以上,女生身高在163cm以上,五官端正,身体发育正常。9.学费标准:理工农医专业5000元/学年,文法财经专业4800元/学年,艺术专业6500元/学年;住宿费标准:四人间1200元/年,六人间800元/年。10.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11.其它未尽事宜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理工农医专业5000元/学年,文法财经专业4800元/学年,艺术专业6500元/学年;住宿费标准:四人间1200元/年,六人间800元/年。
清风网以上就是清风网为大家带来的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录取条件有哪些 学费贵吗?,希望能帮助到大家!更多相关文章关注清风网:www.mfqdd.com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第十二条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第十三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第十四条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龋第十五条外
青岛飞洋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青岛飞洋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第三章录取原则第十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考生不足时,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进档考生本着按其所填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龋如果此专业已录满,学院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状况的发展变化,必要时按规定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并报省教育厅审查备案。非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无分数级差。第十一条艺术类专业合格的进档考生按文化课从
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录取u3000u3000第十四条学校采取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方式开展录取工作,实行“招生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优秀新生。u3000u3000第十五条坚持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的原则,若第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再择优录取符合条件的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学科评估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学科评估学科代码一级学科名称评选结果440301建筑工程技术440401建筑设备工程技术460204新能源装备技术500304国际邮轮乘务管理500405空中乘务510102物联网应用技术510201计算机应用技术540105研学旅行管理与服务540203中西面点工艺540112会展策划与管理550103数字媒体艺术设计550106环境艺
酒泉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酒泉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酒泉职业技术学院收费标准酒泉职业技术学院收费标准收费标准:专业培养费低于甘肃省物价局、甘肃省财政厅[1997]184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住宿费为560-760元/年。
陕西经济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陕西经济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1.优先录取第一志愿;u3000u30002.非第一志愿考生录取无分数级差要求;u3000u30003.专业安排:u3000u3000对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满足第一专业志愿要求录取;u3000u3000对于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中采用分数优先的办法确定专业;u3000u3000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开设专业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开设专业院校名专业名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工程技术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建筑设备工程技术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新能源装备技术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国际邮轮乘务管理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空中乘务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物联网应用技术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应用技术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研学旅行管理与服务青岛酒店管理职业
青岛农业大学录取规则青岛农业大学录取规则第六章录取规则第十七条按教育部要求,招生录取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体制,根据考生电子档案综合信息和考生成绩进行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的有关规定执行,但对部分省份保留的“农业院校降分录取”政策,我校不予执行。第十八条坚持学校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的原则,若第一志愿上线生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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