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09 00:09:25 | 清风网
重庆三峡学院录取规则
第七条录取规则:学校按照教育部及相应省市招办的规定,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娶公平竞争、公正选才的原则录取新生。1、报考我校且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划定的我校录取控制分数线,经省级招办批准投档给我校的考生,按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龋江苏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本科符合选测2B、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原则录龋2、艺术专业录取原则:文化、专业双上线后,按考试的专业成绩高低(所有艺术类专业统一拉通)排序录取;在录取时专业成绩相同或相近的情况下(5分范围内),参考英语等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龋3、体育专业录取原则:按各省(市、自治区)的规定执行。4、对于报考我校,符合各有关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或降分条件,经省级招办批准投档给我校的考生,我校择优录龋5、对进档考生的专业确定:原则上按考生的专业志愿并结合相关学科成绩和该专业对身体健康条件的要求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该专业录取不满额,则从填有服从专业调配志愿的考生中择优录龋6、为了鼓励高分考生报考我校,对达到本省重点本科控制线录取到我校的考生,进校时根据考生意愿优先满足其第一志愿专业。
重庆三峡学院收费标准
第四条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以物价局核准为准,并随分专业招生计划在各有关省(市、自治区)的招生刊物上公布。普通师范类专业学费2500—4500元/年,普通非师范类专业学费4500—9000元/年,艺术类专业学费4500—10000元/年;住宿费收费标准为500-1200元/人年。入住新校区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按物价局审核的标准执行。 清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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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医科大学录取规则重庆医科大学录取规则二、录取原则1.学校按“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缺的原则录取考生。2.实行顺序志愿的省(市、区),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非第一志愿上线考生,直至计划完成;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学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若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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