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08 15:38:57 | 清风网
湖南文理学院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龋第十五条外语语种:除英语和日语专业外,其它专业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第十六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第十七条学校依据各省(市、自治区)确定的录取分数线进行录龋第十八条学校按志愿先后、分数高低依次录龋第十九条专业安排按考生志愿先后、分数高低排序。若所报专业已满,又不服从调剂的,则做退档处理。第二十条凡我校单独设置艺术类专业考点的省份,其艺术类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单独考试。我校根据招生计划数、报考人数和专业考试成绩,严格按国家教育部规定的比例发放湖南文理学院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我校未设置艺术类专业考点省份的考生,应获得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证。凡获得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的考生,在符合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录取要求的前提下,我校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分×40%
湖南文理学院收费标准清风网
第二十七条各专业学费标准按物价部门审定标准执行。各项收费标准见《招生简章》或《入学须知》。
以上,就是清风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湖南文理学院录取条件有哪些 学费贵吗?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更多相关文章关注清风网:www.mfqdd.com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录取规则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录取规则第七章录取规则第十八条学校原则上按1:1.2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根据考生志愿及录取情况,招生就业办根据实际情况做出适当调整。第十九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做法。以考生的投档成绩作为排队时的基准成绩,对加分考生按加分后成绩排队。第二十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未录满时,接受第二志愿考生
湖北文理学院录取规则湖北文理学院录取规则录取规则第九条学校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管理体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择优录取。第十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各专业招收男女生比例不限。第十一条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
湖南工学院录取规则湖南工学院录取规则1我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2外语语种不限,但我院只采用英语教学,小语种考
湖北理工学院录取规则湖北理工学院录取规则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第十条2013年我校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的专业、人数及有关要求详见各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编印的《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我校对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均予以认可。加、降分以后形成的特征分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依据。第十一条我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录取规则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录取规则第八条录取原则:(一)普通专业录取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2、按照考生报考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报考我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录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3、对所有进档考生,根据本人专业志愿及学校招生计划,按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4、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
湖南工程学院录取规则湖南工程学院录取规则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党,热爱祖国,思想政治合格,未参加邪教组织,身体健康。2.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尊重考生志愿,公正、公平、公开的录取原则。3.按专业计划并结合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龋4.相关科目要求:①报考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工业设计三专业,外省考生必须参加我校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按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各占一定比例,折合成
湖南科技学院录取规则湖南科技学院录取规则第十四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是在湖南省教育厅及湖南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在各盛市、自治区负责高校招生录取行政部门和工作机构的统一组织下进行,实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第十五条学校根据各盛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但须高于100%。第十六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
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第九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u3000u3000第十条学院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u3000u3000第十一条学院优先录取一志愿一档的考生。对非一志愿一档报考的考生的投挡,我院执行考生所在地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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