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08 13:56:14 | 清风网
湘潭大学录取规则
第五章录取规则第十四条学校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内调阅考生档案,具体调档比例根据生源情况由学校确定;保送生、体育特长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的调档名单由学校根据考核情况向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提供。第十五条学校依据考生志愿、高考成绩、综合素质择优录取,不设置志愿分数级差,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第十六条对进档考生,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高考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安排录取专业,其优惠分不计入总分,但在高考文化总分相同的条件下优先录龋外语类专业口试成绩突出的优先录取,文史类和理工类各专业与专业密切相关科目成绩突出的优先录龋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各科成绩和报考其他院校的专业志愿情况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第十七条有选考科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除该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有明确规定以外,以考生必考科目与我校指定的选考科目成绩总和为准录龋在我校选考科目线上考生不足时,可考虑录取兼考科目考生。第十八条外语类专业和对外汉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并要求英语口语考试合格,其他专业原则上限招英语语种考生。第十九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除招生计划特别注明的专业外,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国防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体格检查标准》。第二十条除招生计划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学校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且无男女比例限制。第二十一条在我校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的省份,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取得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统考专业测试合格证和我校发放的专业测试合格证,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划定的我校所在批次艺术类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专业成绩×0.6×3.75
湘潭大学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学费标准(元/年)适用专业
3400采矿工程
4500行政管理、政治学与行政学、经济学、市场营销、统计学、文化产业管理、国际政治、公共事业管理、档案学、图书馆学
5500法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工商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测控技术与仪器、材料化学、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生物工程、金属材料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工程力学、测绘工程、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审计学、材料物理、食品科学与工程、环保设备工程
5900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信息与计算科学、材料科学与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工业设计、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建筑设施智能技术、微电子学、网络工程、软件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7500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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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南学院录取规则湘南学院录取规则第二条招生录取规则(一)学院面向全国招收本、专科生4000多人。分层次、分专业招生人数见“招生计划来源表”。录取分数线、调档比例、录取时间和批次等依照各省招生部门的具体规定执行。(二)学院招收艺术、体育特长生和篮球、定向越野高水平运动员。特长生和高水平运动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凭相关获奖证书原件到院招办领取申请表,并接受有关项目的测试。根据测试及高考成绩择优录取,
潇湘职业学院录取规则潇湘职业学院录取规则(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龋(2)外语语种要求:不作要求(3)男女比例:不作要求(4)身体健康要求:肝功能(谷丙转氨酶ALT)及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需为正常值。潇湘职业学院收费标准潇湘职业学院收费标准
鹰潭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鹰潭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1.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2.录取专业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填报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确定一定的分数级差.所有投档考生按实考分排队,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降一个分数级差录取进第二个专业志愿.所有专业
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录取规则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录取规则第六章录取规则u3000u3000第十四条学院原则上按1:1.2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根据考生志愿及录取情况,招生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做出适当调整。u3000u3000第十五条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对于享受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种增加分数投档优惠政策的考生,在文化成绩相同的条件下优先录取。
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录取规则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录取规则第四章录取原则与办法第十二条学院招生工作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盛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学院各专业在本科三批录龋第十三条学院根据考生报考情况执行志愿投档和非志愿投档相结合的原则确定投档比例。第十四条对于符合学院投档条件的考生按报名或高考志愿表填报的志愿安排专业。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
贵州大学录取规则贵州大学录取规则录取原则:第九条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第十条学校按照各省级招生办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录取时实行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人数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投档比例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即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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