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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南医学院录取规则清风网
五、录取规则:1.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中的要求及我校本专科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龋2.录取时,所有投档考生按总分(含政策加分)排队,由高到低依次录龋在确定考生专业时,按专业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首先满足考生的第一志愿。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依次进入下一个专业志愿录龋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若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总分(含政策加分)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3.往届生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生一视同仁。4.我院各专业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5.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新生入校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果异常者按我校有关规定执行。6.除上述体检标准外,鉴于法医学专业的学习和今后工作的需要,报考该专业的考生必须五官端正,男性身高不低于1.68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米,左右眼单眼裸视力应在4.9(0.8)以上,无色盲、色弱,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1年7月后出生)。7.本、专科各专业原则上不限制男、女生比例。8.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要求请参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我校招生计划,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为:选测至少为BB,必测为4C1合格。进档以后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规则录取,其他要求请参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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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学费标准:
严格按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
以上就是皖南医学院录取条件有哪些 学费贵吗?全部内容了,了解更多相关信息,关注清风网。更多相关文章关注清风网:www.mfqdd.com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录取规则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录取规则第五章录取规则第十二条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由江苏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录龋学院根据江苏省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及阅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第十三条我院执行国家与江苏省有关加分与降分的相关政策规定,并计入总分。第十四条我院2009年招生专业分为两大类,自然科学专业类需选测物理,兼招专业类可选测物理或历史
长治医学院录取规则长治医学院录取规则录取原则及规则:1、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缺的原则,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考生填报志愿的情况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龋2、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分数情况,按志愿排序优先、分数排序在后的原则进行录龋3、如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均已录满,则根据考生“去否其他专业”意向进行调配,如
沈阳医学院录取规则沈阳医学院录取规则六、录取原则:投档比例:我校按不超过120%比例投档。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我校对拟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如复查结果与录取时提供的信息不符,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并追究当事人及体检医师责任。院校志愿录取:在实行“顺序志愿”的省区,在学校同批次控制
滨州医学院录取规则滨州医学院录取规则录取规则第十三条根据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要求,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第十四条录取批次:本科招生列本科二批,专科招生列专科一批。第十五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不超过我校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120%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第十六条学校根据
济宁医学院录取规则济宁医学院录取规则第七章录取规则第十七条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第十七条院校志愿录取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即先将所有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按投档总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如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再依次录取第二志愿和调剂志愿考生;第十八条专业志愿分配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即优先安排分数较高考生所填报的
新乡医学院录取规则新乡医学院录取规则1.录取体制:在各盛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2.录取办法: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择优录取,单科科目成绩不能过低;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无加试要求;按志愿录取考生;按分数级差安排专业;对加降分投档考生按加降分后处理。3.体检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国家相关规定,不招收
桂林医学院录取规则桂林医学院录取规则录取规则:第八条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各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文件规定或实施细则,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九条广西壮族自治区录取的本科新生在本科第二批录取;少数民族预科新生在本科第二批预科批录取;高职专科新生在高职高专普通批录龋外省考生的录取工作,按照考生所在省(市)的
川北医学院录取规则川北医学院录取规则录取规则:第九条我校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第十条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接收非一志愿考生。第十一条我校招生专业录取规则是在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前提下,再按专业志愿先后进行录龋一般情况下,第一专业志愿优先3分录取,其他专业志愿之间考分高者优先录取;同等分数情况下,专业志愿在前者优先录龋第十二条我校认可各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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