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06 21:59:36 | 清风网
中国戏曲学院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按照国家有关艺术院校招生文件规定,我院2010年招生录取工作,分不同专业方向按照下列原则进行录取:1、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除以下专业方向外均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注意相关科目成绩,参照考生所报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龋2、国际文化交流专业方向,文化成绩和外语单科成绩均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将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相加,按总成绩排名录龋3、戏曲文学专业方向,文化成绩和语文单科成绩均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将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相加,按总成绩排名录龋4、戏曲舞台设计、戏曲服装设计、化妆造型设计、舞台灯光设计专业方向,文化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将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相加,按总成绩排名录龋5、网络艺术设计、空间艺术设计、数码影像设计、动画设计、音响艺术设计专业方向,文化成绩和外语单科成绩均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按专业成绩排名录龋6、凡报考我院京剧表演专业并获得“学京赛”金银奖的考生专业免试,优先录龋7、其它各专业方向,文化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按专业成绩排名录龋 清风网
中国戏曲学院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戏曲表演、戏曲器乐专业免学费;戏剧影视文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及音乐学专业每学年8000元;其他专业均为每学年10000元。
以上就是清风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内容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关注清风网。更多相关文章关注清风网:www.mfqdd.com中央戏剧学院录取规则中央戏剧学院录取规则第五章录取原则第八条本科录取原则:本科专业考试合格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院确定的录取分数线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龋外语成绩须达到我院确定的分数线。第九条专科录取原则:高职(专科)根据分省分专业计划录取,编制来源计划工作将在《文化课考试通知单》寄发后进行。高职(专科)专业考试合格考生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划定的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
曲靖师范学院录取规则曲靖师范学院录取规则八、录取规则:1、贯彻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公正、公平、公开选拔每一位合格考生。2、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报考人数,优先录取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如果录满第一志愿没有完成招生计划,再依次按平行志愿的先后顺序进行录龋录取时,由高分依次往下直至录满为止(艺术、体育类考生按照各省的录取政策进行录取)。如果生源不足,将请示生源省招生部门适度降分
中国音乐学院录取规则中国音乐学院录取规则二、录取规则(一)文化课分数线:参照北京市当年艺术类录取分数线和我院考生的文考成绩情况确定我院录取分数线。(二)我院根据考生专业成绩、文化课考试成绩和政审、体检结果,在考生文化课总分达到我院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注意相关科目成绩,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平衡、择优录龋其中艺术管理专业方向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外语成
曲阜师范大学录取规则曲阜师范大学录取规则九、录取规则1.贯彻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公正、公平、公开选拔每一位合格考生。2.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报考人数,采取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顺序填报我校的上线考生。如果录满平行志愿仍没有完成招生计划,再征集考生志愿后进行录取;不采取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录取时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上线考生。录取时,由高分依次
中国人民大学录取规则中国人民大学录取规则录取批次的安排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按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和艺术类招生简章执行加分政策提档时均予以承认各省市加分政策,但分值最高不超过20分,各项加分不能累计,按考生实际考分进行录退和分配专业。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转专业的实施办法第一是本科生若具有某方面的特长,在所学的专业不能得以充分发挥,如在其他专业更有利于他的成长,那么,在学校规
中国农业大学录取规则中国农业大学录取规则录取批次的安排我校为本科第一批录取院校,提档人数不超过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20%,在此范围内,由我校根据高考成绩、专业志愿、考生的综合素质、身体健康状况以及相关单科考试成绩等情况自主录取。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我校没有艺术类招生,但我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开展招收艺术特长生试点工作的普通高校之一,2013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招收艺术特长生。录取时
中国海洋大学录取规则中国海洋大学录取规则1.学校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优秀新生,实行“招生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采用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方式开展录取工作。2.学校认可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在教育部规定的项目范围内出台的有关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政策和规定,但其分值最高不得超过20分。3.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
中国传媒大学录取规则中国传媒大学录取规则第五章录取规则第十条中国传媒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第十一条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时以实际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为准。实际高考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第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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