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06 09:01:09 | 清风网
福州大学录取规则清风网
录取规则第十一条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在各地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内确定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调档比例控制在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实行梯度志愿投档的省份调档比例控制在学校招生计划数120%以内。第十二条学校认可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制订的有关加分政策,并以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调配专业。第十三条校内专业调配分三轮进行。第一轮:学校根据生源专业志愿分布情况,对第一专业志愿上线数超过计划数的专业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并设投档最低控制分数线;对于上线数未达到计划数的专业原则上按上线数投档。第二轮:对第一轮投档未满的专业,学校根据“分数级差”模式投档,即第一专业志愿与第二专业志愿设级差5分,第二专业志愿之后为平行志愿,不设分数级差。第三轮:学校对“服从专业调剂”的学生,按“分数优先”模式随机投到计划未完成专业。第十四条对有相关学科要求的专业,学校录取时将参考相关科目的成绩,其最低成绩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向各专业投档前决定。对志愿中填报艰苦行业的专业以“志愿优先”模式录龋第十五条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并将充分考虑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凡投档成绩高出所在省本一线60分以上的考生,在各省招办投档范围内,均满足其专业志愿)。第十六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按我校艺术类招生简章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七条学校依据教育部相关政策招收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具体录取规则按我校各项目招生简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经省物价部门核定,福州大学至诚学院2008年各专业收费标准如下:(一)材料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汉语言文学、环境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日语、生物工程、土木工程、行政管理、应用化学、英语、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等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13000元;(二)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物流管理、财务管理、软件工程等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15000元;(三)建筑学、音乐学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18000元(四)住宿费:学院统一安排住宿,根据住宿条件不同,按每人每学年500元或1200元(公寓)收龋
以上就是清风网小编整理的内容,想要了解更多相关资讯内容敬请关注清风网。更多相关文章关注清风网:www.mfqdd.com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录取规则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录取规则第八条学院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区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龋第九条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所有专业在福建省按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规定安排在本科第二批次录取,其余省份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招生办公室(考试院)公布的批次招生。第
贵州大学录取规则贵州大学录取规则录取原则:第九条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第十条学校按照各省级招生办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录取时实行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人数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投档比例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即按照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一)录取原则:严格按福建省招委规定的录取原则进行阳光操作。(二)调档比例:根据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省招委会规定,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三)录取方法:1、按照福建省招委会规定的录取方法进行录取工作。2、体检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3、外语语种要求:英语。4、招生计划数以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及各盛市、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录取规则福州英华职业学院录取规则高职高专批:学院和各专业代码及其招生人数以省高招办公布的为准。学院设有电子商务、国际商务、计算机应用技术、会计电算化、室内设计技术、物流管理、旅游英语、商务英语、应用英语等专业,面向全省招收录取应届毕业生。按省招委规定,要求最低降到控制线下50分。福州英华职业学院收费标准福州英华职业学院收费标准收费标准:三年制所有专业学费6500元/
福建理工大学录取规则福建理工大学录取规则录取规则第十二条我校根据生源情况,按照各省(市、区)招生部门允许的调档比例确定我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20%)。第十三条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专业调配原则:(1)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龋(2)非第一专业志愿:按照分数从高到低,结合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高中阶段综合素质、奖励、单科成绩、体检、特长等方面择优调配至录取未满专业。(3
福建医科大学录取规则福建医科大学录取规则录取规则:第八条学校执行省招委会的规定,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第九条我校的调档比例按照生源省份的调档比例规定执行。第十条认真执行国家教育部和省招委会制定的各项政策规定,录取考生时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第十一条在录取过程中,尊重考生的志愿。第十二条对考生的身体健康
福建师范大学录取规则福建师范大学录取规则录取原则:第十二条学校录取新生的原则是: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龋第十三条学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在除内蒙古自治区外的其他省份采用专业级差调配原则(第一专业志愿与其它专业志愿设5分级差,其它专业志愿与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设2分级差,根据分数从高
福建农林大学录取规则福建农林大学录取规则录取规则:1、每一轮次投档我校的非美术类考生,院校志愿采用“分数优先”,专业志愿采用“专业清”的模式录龋“专业清”即专业志愿之间有先后顺序,先按第一专业志愿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取,如有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则从未录取的考生所填报的第二专业志愿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以此类推直到专业计划完成。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必测科目等级要求均为C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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